教育部防疫措施通報
轉知教育部防疫措施通報 (請全校教職員、師生配合實施個人及外出、集會活動、營業場域、大眾運輸等相關限制措施)
110年5月11日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11日新聞稿,因應社區傳播風險升高,為防範發生持續社區傳播,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8日(共4週),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請全校教職員、師生配合實施個人及外出、集會活動、營業場域、大眾運輸等相關限制措施如下: | |
一、 | 請教職員工生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須依規定全程佩戴口罩,未遵守規定且 |
勸導不聽者將會受罰。 | |
二、 | 辦理集會活動需落實確保參與者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使用隔板,並落實「實聯制」、體溫 |
量測、消毒、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措施,否則應暫緩辦理。 | |
三、 | 原則上停辦室外500人以上,室內100人以上之集會活動(例如畢業典禮等),但上述集會活動若能採固 |
定座位且為梅花座、實聯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食,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 | |
施。 | |
四、 | 學校各類公共場域應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使用隔板,並建立實聯制,執行體溫量測、手部 |
消毒、環境清消、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防疫措施。 | |
五、 | 校園餐廳落實,環境定期清潔/消毒,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勤洗手,進入餐廳之教職員工生須配戴口 |
罩(用餐時除外)、手部消毒、公筷母匙等個人防護措施;非特定對象併桌共餐時,需維持適當區隔/ | |
使用隔板;無法落實前述措施者,建議教職員工生外帶用餐。 | |
六、 | 請教職員工生搭乘雙鐵(臺鐵、高鐵)、客運等大眾運輸時禁止飲食。 |
七、 | 學校針對100人以上大班授課,應立即改善環境或調整授課方式,採分班上課或遠距教學等防疫作 |
為;針對通風不佳教室、室內場所等防疫風險較高之授課或活動,也需優先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