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供「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之宣導資料,請轉知學校教師參考使用,以提升教師正確著作權觀念

明:  
  一、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3年8月22日智著字第1360013650號函辦理。
  二、 近年來因科技進步,課堂教學素材多元化,教師在學校授課時,會因教學需要影印或利用他人的圖文製作教學教材,爰旨揭「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內容已將重製的合理使用、公開演出或公開上映的合理使用、現場課堂延伸網路遠距教學的合理使用及出版社提供的教學資源上傳網路之注意事項等情況納入,請貴校加強向教師宣導。
  三、 旨揭宣導資料取得路徑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首頁/著作權/著作權主題網/著作權知識+/校園著作權/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
  四、 檢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來文及「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