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內政部「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業經該部113年11月21日台內地字第1130266382號公告修正,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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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
依據內政部113年11月21日台內地字第11302663823號函辦理。
二、
旨揭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請學校運用相關時機及多元方式向學生宣導,以維護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