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重要注意事項

明:  
  一、 111學年度起,旨揭入學招生第一階段報名調整為至多可申請6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二、 111學年度起,旨揭入學招生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第二階段甄試之備審資料審查(以下稱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一)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包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及「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以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至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
     (二)「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可經由考生同意及勾選後,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考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委員會,提供至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
  三、 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會之考生,須於111年5月20日10:00起至111年5月27日21:00止,至本會「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檢視本會所取得之一~六學期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其中修課紀錄不含第六學期修課紀錄。如有疑義者,須於111年5月27日21:00前,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招生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四、 具備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其第一~五學期「修課紀錄」由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提供,第六學期修課紀錄則由就讀學校上傳至本會。高中職學校於111年5月20日10:00起至111年5月26日17:00止,將所屬報名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應屆畢業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上傳至本會。另訂於111年5月27日10:00起至111年5月30日17:00止開放應屆畢業生查詢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五、 旨揭招生簡章訂於110年12月9日起於本招生官網(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公告發售,並提供下載,簡章查詢系統於同日10:00起開放查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