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配合辦理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說
明:
一、
依衛生福利部本年3月28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A號函副本(附件)辦理。
二、
本次防疫措施增加「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
函文影本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