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明:

 

 

一、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5日及4月27日新聞稿(如附件)辦理。

 

二、

配合指揮中心111年4月25日宣布自4月26日起調整居家隔離措施、111年4月27日宣布取消實聯制措施,又本部於111年4月13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1740號函(諒達)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爰修正指引有關「教學及授課方式」、「體育、游泳、實習課程、表演藝術課」、「課程以外之集會活動」、「招生考試」、「校園健康監測」、「校園空間開放」、「校園餐飲」、「學校宿舍」、「防疫期間教職員工生出現症狀請假」、「自主健康管理注意事項」、「通報、疑似及確診個案應變措施」及「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等部分規定,修正內容請詳閱「修正規定對照表」。

 

三、

請學校持續依據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相關措施辦理。

 

四、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一)一般大學:

 

  

1、招生考試:賴姿諭小姐(02)7736-5884。

 

  

2、課程學習:公立大學洽溫雅嵐小姐(02)7736-5901、私立大學洽潘彥如小姐(02)7736-6307。

 

  

3、醫事類實習:周君儀小姐(02)7736-5790。

 

  

4、校園防疫及住宿:邱淑貞小姐(02)7736-6304。

 

  

(二)技專校院:

 

  

1、招生考試:張家淇小姐(02)7736-6198。

 

  

2、課程學習:高秋香小姐(02)7736-5862。

 

  

3、醫事類實習:林宸宇小姐(02)7736-6797。

 

  

4、校園防疫及住宿:王孟禎小姐(02)7736-6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