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9月12日起校園防疫指引
111年9月12日起校園防疫指引
- 人員進入學校全面量測體溫、全程佩戴口罩。禁止耳溫≧38°C、額溫≧37.5°C 或急性呼吸道感染者、或嗅味覺異常、腹瀉等其他症狀者入校,並應確實落實「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應立即就醫或在家休息,並即時通報衛保組。
- 在校園用餐時可暫時脫下口罩,用餐完畢後應立即佩戴口罩
- 確診、快篩陽性個案,實施7天居家照護期間不得入班上課;期滿且無症狀,即可入班正常上課。
- 與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同住之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學校提供 1 人 2 劑快篩試劑,實施居家隔離或自主防疫期間不得入班上課;期滿且無症狀,即可入班正常上課。
- 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之師生人員,與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由學校提供 1人 1劑快篩試劑做快篩陰性且無症狀,即可入班正常上課。
- 學校教職員工在校期間,因公務、自主防疫期滿後返校或有接觸快篩陽性個案者,以及學生在校期間,出現身體不適或有呼吸道症狀,或因公務代表學校參加校外各項比賽或活動,可以實際需求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每次1人1劑快篩試劑。
- 教職員工需進行居家隔離者,其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期間,依照防疫相關規定為主,相關請假流程請洽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