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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陸、港、澳之臺生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期間返臺學習銜接措施

在陸、港、澳之臺生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期間返臺學習銜接指措施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提供在陸、港、澳之臺生於疫情期間在臺學習銜接措施如下,請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旁聽課程、隨班附讀、修習推廣教育學分等未涉及取得學位:

1、在陸、港、澳就讀之臺生如向學校提出此類學習銜接申請,請學校積極協助安排,並預先提供修課前相關準備及生活輔導措施。

     學校受理申請後,應於每日下班前以電子郵件回復「00大學受理在陸、港、澳之臺生於疫情期間在臺學習銜接措施(未涉及取得學位)回報單」(詳附件)。

2、針對在陸、港、 澳修讀之學分,倘符合本部「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商機構認可名冊(155校)」「香港專科以上學校認可名冊」、「香港颁發副學位學校認可名冊」及「澳門專科以上學校認可名冊」,其學分抵免方式由各校認定,尚非屬前開認可名冊之學校,則不得抵免學分。

3、在陸、港、澳之臺生隨班附讀人數計為外加名額,不受「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8條規定之限制,性學校仍須維持教學品質。

(二)轉學回臺或返臺升學:

1、考量學歷採認及學期期程問題,本次不提供在陸、港、澳臺生於疫情期間專案人學措施,渠等臺生如擬向國內大專校院中請修讀學位,尚原就讓學校符合大陸或港澳學歷採認相關定,其轉學併人署假轉學管道辦理;如就讀學校未符大陸或港澳學歷採認現定,則可參加新生人學考試。

2、另學生人學後,在原就讀學校所修讀之學分,尚符合前述學歷採認相關規定,其學分抵免方式由各校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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