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萬安演習44號公告
1、110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4號」演習訂於110年9月15日13時30分至14時00分,在儘量不影響民眾生活作息原則下,實施30分鐘警報發放,不實施人車管制。
2、110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4號」演習於13時30分發放緊急警報,14時發放解除警報;採有預告、全國不分區(包括外、離島)方式同時實施。
3、演習時,所有車輛、行人不實施管制、各機場、港口之飛機、船舶、鐵路、高速鐵、公路及捷運車輛,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
4、有關防空避難設施相關資訊,請利用智慧型手機下載本市「新北市iPolice」APP或內政部警政署「警政服務」APP查詢,或參閱本市警察局資訊服務網及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防空疏散避難專區」。
5、110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4號」演習當日,國防部以「空中威脅告警系統」對演習區域內以行動電話輔助通知防空演習告警訊息。
6、防空演習時罰則提醒:違反演習所為命令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民防法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五條參照)
※注意事項
請各大眾傳播媒體及國人配合協助宣導,以使全民了解與支持,以期圓滿達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