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辦公人力規劃方案
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辦公人力規劃方案
110年 5 月17 日109學年度第2學期臨時行政會議審核通過
- 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避免員工遭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導致辦公場所無法使用或員工遭隔離,影響校務正常運作及辦公人力維持,特訂定本方案。
- 本校各單位應視業務性質及實際需求,採取下列全部或一部分之措施:
- 規劃替代備援人力。
- 實施人員居家辦公。
- 實施人員彈性上下班,上班時間7:30-9:30;下班時間:16:30-18:30
- 替代備援人力之規劃方式如下:
- 各單位依其業務正常運作所需基本人力,依業務項目、人數及順位,排定備援人力調配表。
- 各單位承辦人員應將承辦業務相關文件存放於電腦硬碟或隨身碟,俾利支援人員隨時銜接業務,賡續業務之處理。
- 本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時,得實施人員居家辦公:
(一)有員工為疑似病例或與確定病例(包括於校內外與學生、其他員工或校外人士之確定病例)接觸時。
(二)其他經本校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有關疫情相關因應措施,認定有實施人員居家辦公之必要時。
- 本校各單位得依第四點規定決定實施人員居家辦公,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居家辦公人數,以不超過單位總人數百分之四十為原則,惟若因防疫需要,得不受此限。
(二)居家辦公人員之預定完成工作項目,由其直屬主管核實指派。
(三)實施人員居家辦公之期間,以連續十四日(含例假日)為原則。屬同一學院之各學系(科)實施人員居家辦公,以由學院統籌辦理為原則,通識教育中心人員由通識教育中心統籌辦理。
- 居家辦公人員之工作地點,應為戶籍所在地、現住居所或原已租賃之住處,並應備有個人電腦、寬頻網路等用以執行公務之必要工作設備。
- 居家辦公人員,應遵循下列事項:
(一)依本校職員工差勤管理實施要點規定之辦公時間辦公及實施簽到退。
(二)於第六點規定之工作地點辦公。
(三)主動與直屬主管聯繫,報告工作結果。
(四)隨時保持通訊傳遞管道暢通。
- 各單位應將執行本方案之情形(格式如附件一),送人事室彙存。實施人員居家辦公之單位,應事先填寫實施居家辦公人員差勤系統調整申請單(格式如附件二)送人事室,以設定差勤系統等相關資訊系統。未使用本校差勤系統之人員,由所屬單位依其適用之規定辦理。
- 本方案自民國110年5月15日起施行,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公告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