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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部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

明:  
  一、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5日及4月27日新聞稿(如附件)辦理。
  二、 配合指揮中心111年4月25日宣布自4月26日起調整居家隔離措施、111年4月27日宣布取消實聯制措施,又本部於111年4月13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1740號函(諒達)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並為協助學校規劃、調度宿舍供確診個案及密切接觸者進行照護或隔離,爰修正指引有關「服務及入宿舍條件」、「學校宿舍安排原則」、「隔離型宿舍」、「一般型宿舍」、「通報、疑似及確診個案應變措施」及「工作人員及學生健康管理及訓練」等部分規定,修正內容請詳閱「修正規定對照表」。
  三、 請學校持續依據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相關措施辦理。
  四、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一)一般大學:邱淑貞小姐(02)7736-6304。
     (二)技專校院:王孟禎小姐(02)7736-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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