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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徵求第四任校長候選人啟事

1131022日校長遴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通過

一、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公開徵求本校改名科大後第四任校長候選人,特依據本校「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規定及校長遴選委員會之決議,訂定徵求校長候選人啟事。

二、本校校長候選人除應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外,並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卓越之辦學理念、規劃、組織及領導能力。

(二)具有前瞻性之教育理念並能配合董事會的辦學目標。

(三)處事公正並能超越政治、宗教及黨派等利益。

(四)身心健康並具有高尚品德。

三、本校校長候選人,需由下列資格人士之一推薦之:

  • 國內外大專校院專任教師5人以上,其中具教授資格者至少3人之連署。
  • 國內外學術研究機構研究員5人以上之連署。
  • 本校校友會。
  • 本校董事2人以上連署。
  • 本校歷任校長。

同一推薦人以推薦一位候選人為限。

四、凡有意候選或推薦者竭誠歡迎來電索取相關資料表件或請逕自本校首頁『校長遴選專區』 自行下載推薦表及本校校長候選人資料表,填妥後連同候選人學經歷證明文件等資料於1131206(週五)17:00前(郵戳或文書掛號為憑),以限時掛號或親自寄()達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收

地 址:(236302) 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801號。
電 話:(022273-3567756755
傳 真:(
022273-4455

聯絡人:許道欣
(分機756 ) 林若喬 (分機755)

網 址:
w5.hdut.edu.tw

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 敬啟


相關法規

Ø大學法
Ø私立學校法
Ø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Ø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Ø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徳霖科技大學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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