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候選人啟事 遴選工作項目及實施日程表 相關法規 表件下載
113年12月05日校長遴選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
一、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公開徵求本校改名科大後第四任校長候選人,特依據本校「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規定及校長遴選委員會之決議,訂定徵求校長候選人啟事。
二、本校校長候選人除應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外,並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卓越之辦學理念、規劃、組織及領導能力。 (二)具有前瞻性之教育理念並能配合董事會的辦學目標。 (三)處事公正並能超越政治、宗教及黨派等利益。 (四)身心健康並具有高尚品德。 |
三、本校校長候選人,需由下列資格人士之一推薦之:
- 國內外大專校院專任教師5人以上,其中具教授資格者至少3人之連署。
- 國內外學術研究機構研究員5人以上之連署。
- 本校校友會。
- 本校董事2人以上連署。
- 本校歷任校長。
同一推薦人以推薦一位候選人為限。
四、凡有意候選或推薦者,竭誠歡迎來電索取相關資料表件或請逕自本校首頁『校長遴選專區』 自行下載推薦表及本校校長候選人資料表,填妥後連同候選人學經歷證明文件等資料於113年12月20日(週五)17:00前(郵戳或文書掛號為憑),以限時掛號或親自寄(送)達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收。
地 址:(236302) 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80巷1號。
電 話:(02)2273-3567轉756、755。
傳 真:(02)2273-4455。
聯絡人:許道欣 (分機756 )、 林若喬 (分機755)
網 址:www.hdut.edu.tw
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 敬啟
Ø大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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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Ø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Ø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徳霖科技大學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