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分組異地辦公作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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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分組異地辦公作業規範
- 本規範係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為使校務運作如常及避免群體擴散所為之措施。
- 本規範所稱異地辦公,係指將本校各教學及行政單位人員分成兩部分,一半人員留在原地辦公,一半人員移到本校不同樓層的辦公室、教室辦公。行政單位異地辦公地點之選置由單位主管協調決定之。
- 本規範實施對象包括全校教職員工。
- 各行政及教學單位同一間辦公室辦公總人數(含主管人員)在兩人以上,且防疫社交距離未達1.5公尺以上者,分為兩組。但仍以如有同仁遭隔離或居家自主健康管理時,至少有一組可以獨立運作為原則。教學單位如僅一人辦公者無須分組。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由所屬系(科)排定,地點之選擇亦由各院系自行選置。一旦排定組別,禁止個人臨時互換,以降低兩組接觸機會。
- 一級主管與二級主管亦應分組,但每日至少需有一位主管(二級主管以上)執行管理督導。
- 本規範自110年5月24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暫定),並視疫情得予以彈性調整。分組排班表如附件
- 異地辦公應注意事項:
- 上班時間內應在指定之異地辦公地點上班,非經單位主管同意,不得任意變更原指定辦公地點,亦不得擅自外出離開指定辦公地點。
- 兩組人員除非必要,不得接觸。
- 實施線上簽到退。
- 各單位間往返遞送之公文須經消毒。
- 上班時間內應保持與單位即時聯繫,如須異地辦公人員親赴辦公室時應遵照辦理。
(六)妥善保管公務資料機密,並確保資通安全。
八、異地辦公人員於辦公時間應本誠實自律原則,確實在上班地點辦公。
九、本校得視疫情狀況,隨時終止或延長人員異地辦公。如有未盡事宜,
陳請校長核定後隨時修正發布之。